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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奇化学公用工程配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16 14:28:15   浏览量:
迈奇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γ-丁内酯项目、年产10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项目及公用工程配套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迈奇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γ-丁内酯项目、年产10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项目及公用工程配套项目(二期工程)环评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现将《迈奇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γ-丁内酯项目、年产10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项目及公用工程配套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迈奇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原濮阳市迈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金7692万元,公司位于濮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胜利路西段。公司立足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致力于电子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的开发与应用,专注生产吡咯烷酮系列化学品。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32000万元,在濮阳经济技术产业聚集区濮瑞路与建设路交叉口新征用地11hm2,建设“年产10万吨γ-丁内酯项目、年产10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项目及公用工程配套项目”。本次环评为二期工程,投资12000万元,建设规模为年产5万吨γ-丁内酯、5万吨5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距离厂址较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西北侧370m处的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为: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和无组织两种,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焚烧炉废气和导热油炉烟气,工艺废气按污染物性质为有机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装置区和罐区。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甲胺、氨、硫化氢、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等。
(2)废水:包括工艺废水、生活污水和其他杂水。其中工艺废水包括:脱水塔废水和真空泵废水,其它废水为生产装置区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及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在此前提下项目外排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废催化剂、脱轻废液、精馏残液、废导热油、焚烧炉灰分、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各种固废安全处置后均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高噪声设备包括各种泵类、风机等,经过减震、消声、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对区域环境影响有限,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三、环保措施要点
针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1)废气:工艺废气为有机废气,经“深冷+吸收”处理后,进入一期工程焚烧炉处理后达标排放;焚烧炉烟气依托一期工程“SNCR+SCR脱硝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导热油炉烟气可达标排放;污水站废气经加盖密闭收集后,依托一期工程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送一期工程导热油炉风机配风口,进入一期工程导热油炉燃烧处理后达标排放。
对于生产中管道、阀门等处由于连接不好或设备腐蚀产生的“跑、冒、滴、漏”现象,泄露物料对环境产生影响要最大限度减少这部分无组织排放的发生,本项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对管道、物料输送管道及泵的密封处采用耐腐蚀密封环,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同时经常检查设备腐蚀情况,对腐蚀严重设备及时更换。
(2)废水:本项目废水依托一期工程污水站处理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及濮阳市化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
(3)固废治理措施:其中废催化剂、脱轻废液、精馏残液、废导热油、焚烧炉灰分属于危险废物,脱轻废液、精馏残液收集后暂存在罐区二储罐中,依托一期工程焚烧炉焚烧处置,废催化剂、废导热油、焚烧炉灰分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送具备危废处理资质厂家处置;压滤后的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送濮阳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固废不外排,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治理措施:针对项目高噪声设备,工程拟采取加装减震基础、隔声、消声等措施治理,治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5)环境风险:本项目界区内涉及部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潜势为Ⅳ+,最大可信事故源项判定为甲胺输送管线10%口径泄漏和四氢呋喃输送管线10%口径泄漏,根据事故情景预测结果,评价提出了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在风险防范措施实施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工艺方案成熟可靠,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可满足地方规划及园区规划相关要求。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出发,本工程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公示期间我们将欢迎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众及各界关心本项目的公众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过程,希望各界公众通过电话、网站、邮件、电话、调查表等方式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索取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如果您想了解项目及环评情况,请到迈奇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联系电话:15286917928,联系人:任经理。也可以咨询评价单位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371-67712661,联系人:侯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具体形式:网络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电话、Email。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设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ACTlpMvAW5HsAZfTnznYw?pwd=yxfr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2: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
 
 
                                                                   迈奇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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